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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要求更好地發揮金融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支持作用,并就如何發揮保險的保障作用做出了具體部署,其中包括:擴大農業保險覆蓋范圍,建立完善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試點推廣小額信貸保證保險,推動發展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拓寬保險覆蓋面和保險資金運用范圍等。
保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之一,也是金融體系重要組成部分。與其他行業所不同的是,保險具有經濟補償的“補血”功能,是對被保險人在風險發生后進行的經濟補償或給付。有了保險保障功能,實體經濟一旦遇到不幸事故和災害損失,就可以及時得到保險公司的經濟補償。
保險業服務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首先要充分發揮保險作為經濟“穩定器”的職能。“三農”和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兩個薄弱環節。在保險業發揮其經濟補償和資金融通功能方面,要加大對這兩個方面的支持力度。
“我國農業保險從2007年試點以來,中央財政補貼支持的品種已由最初的5種擴大到包括林業保險在內的20種,此次國家提出進一步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推廣菜籃子工程保險、漁業保險、農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農房保險等新型險種,將有助于發揮保險業在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方面的積極功能,有助于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表示。
“建立完善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這一提法值得關注。庹國柱表示,從2007年以來,中央一號文件多次提出要建立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但一直沒能成行。“這可見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的重要性,也可見其實施難度。保障額度有多高、哪些部門要參與,政府在其中的定位等問題都需要弄清楚。經過了這么多年的醞釀,我估計這一機制已經有望推出。”事實上,我國保險業為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進行了大量探索并取得了明顯成效。在農業保險方面,自2007年試點以來,我國農業保險累計向1.13億戶次農戶支付賠款551億元。2012年農業保險承擔風險金額達9006億元,承保農作物9.7億畝,占全國播種面積的40.2%,較2007年提高了近5倍。農業保險已成為農民災后恢復生產和災后重建的重要資金來源。
保險不但具有經濟補償功能,還具有資金融通功能。出口信用保險能夠幫助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為企業獲得出口信貸融資提供方便;保險與貸款相捆綁的小額信貸保證保險,可以解決中小企業和個人“擔保難”的問題。據了解,目前已有包括中國人壽、中國人保、平安等多家保險公司在開展小額信貸保證保險業務,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發揮了積極作用
顯然,著眼于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研究開拓創新業務范圍,是我國保險業發揮自身功能支持國家經濟建設、護航經濟發展的一大著力點。但是無論是農業保險還是出口信用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新型產品,承擔的風險特別巨大,要鼓勵這些保險業務的發展,不僅需要保險公司自身的努力,還需要政府在資金、政策方面的相應支持。(記者李延霞 李文卉)
來源:中國新聞網 |